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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扩建定安县定城地区供水工程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1-05-25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水务厅
201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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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扩建定安县定城地区供水工程的建议
(B类)

   
   
    对海南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
    代表建议第2158号的答复(B)
   
   
    蒙少雄等代表:
    您们代表团提出的“关于扩建定安县定城地区供水工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水务厅派人到定安县进行了调研,您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关于您在意见中提出的“为确保项目早日建成发挥效益,建议省政府将该项目正式列入省年度投资计划,并帮助我县解决项目建设资金为盼”,省政府已将扩建定安县定城地区供水工程正式纳入省年度工作计划。目前,定安县正准备就扩建定安县定城地区供水工程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如果该项目申请省级及省级以上政府投资,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须经省水务厅审查后,报省发改委审批。省发改委经根据工程项目效益情况、前期工作情况等综合确定省级及省级以上政府投资的支持力度。
    感谢您代表团对我省供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二日
   
    抄送:省人大常委办公厅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 省水务厅城市水务处、王永胜
    联系电话:65366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