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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加强乡镇卫生院危房改造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1-05-25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卫计委
201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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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海南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156号的答复
B
   
    对海南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
    第2156号的答复
   
    蒙传春代表:
    您提出的 “关于加强乡镇卫生院危房改造” 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省卫生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十一五”期间,我省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财政资金,不断加大对乡镇卫生院的建设力度,截至2010年底,中央和省财政共投入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资金约1.5亿元,改扩健全省309所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18.8万平方米。其中,安排定安县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资金580万元,改扩建业务用房7000多平方米。我省农村卫生机构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
    我省卫生统计分析数据显示,截止2010年底,定安县14家乡镇卫生院现有业务用房12573平方米,其中危房面积2776平方米,平均每所卫生院业务用房约700平方米(不含危房面积)。面积最小的富文镇坡寨卫生院有440平方米,最大的龙河镇龙河卫生院有1500平方米。卫生院实有床位134床,床均面积73平方米(不含危房面积)。根据《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的规定,1-20床的卫生院业务用房面积为300-1100平方米。定安县14所卫生院床位数都没有超过20张,除新竹中心卫生院设有18张床位以外,多数卫生院的床位不超过10张,平均每院床位数9.6张,病床使用率最高达到73%,多数达不到50%。因此,结合国家有关标准,定安县乡镇卫生院的业务用房已基本符合要求。今后,我省将根据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我省的实际情况,积极争取财政投入,进一步完善我省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条件,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希望你今后继续关心和支持我省卫生事业的发展,并提出宝贵意见。
   
   
   
   
    二〇一一年七月五日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 省政府办公厅督查议案处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卫生厅计财处 黄孟
    联系电话:65388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