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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支持修编《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城市总体规划》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1-05-25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住建厅
201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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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修编《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城市总体规划》的建议
(B类)
B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对省人大四届四次会议第2145号建议的答复
   
    省琼中代表团:
    贵团提出的“关于支持修编《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城市总体规划》的建议(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145号)收悉。结合我厅职能,现答复如下:
    一、为了适应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以及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身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府在开展前期评估论证等工作基础上,已于2011年3月12日向省人民政府府提出修编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城市总体规划。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已于2011年5月6日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修编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城市总体规划的复函》(琼府办函[2011]114号)批准同意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府开展修编工作。目前,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府已启动城市规划修编工作,正在开展营根镇概念规划的招标工作。
    二、我厅将积极为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一是对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全过程进行跟踪服务,掌握规划修编各阶段进展情况,并加强与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府及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规划设计单位协调沟通,及时解决规划修编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二是指导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在规划修编中贯彻落实国际旅游岛和生态省建设的要求,用足国家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城乡规划扶持政策,加快推进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及中西部地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三是按照相关规定,以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等形式对规划成果进行把关,提高规划编制水平,为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城乡建设提供科学规划依据。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