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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设立垃圾中转站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1-05-25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住建厅
201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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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垃圾中转站的建议
(B类)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对省人大四届四次会议第2142号建议的答复
   
    琼中县代表团:
    贵代表团提出的《关于设立垃圾中转站的建议》(第2142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省城乡环卫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与关注!现就有关处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琼中县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基本情况
    “十一五”期间,在全省各市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垃圾处理建设任务及预期目标均较好完成,作为21个规划新建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之一的琼中县垃圾卫生填埋场,已于2010年11月完工并进行验收。由于运营机构、人员、经费不到位,新建垃圾填埋场尚未投入试运营。据悉,2011年琼中县已借鉴定安垃圾填埋场运营模式,安排县市政局环卫站14名工人负责垃圾填埋场日常运营工作。目前,正在对工人进行岗前培训,初步计划6月底开展垃圾填埋场的试运营工作。届时,琼中县主城区、营根镇、红毛镇和周边农场的生活垃圾将及时收运至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从根本上改变垃圾乱堆乱放、污染环境的落后状况。
    二、我厅编制垃圾处理相关规划情况
    根据全省各市县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情况,结合市县各自发展现状,我厅已依次编制完成了《海南省“十二五”生活垃圾处理规划方案》及《海南省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规划》,按照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战略目标的要求,分别提出我省“十二五”生活垃圾处理及收运的主要任务和分步实施计划,计划逐步建立垃圾源头减量、收集转运密闭、收运机械化水平高、配套设施完善、覆盖全省城乡及部分农村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
    其中针对琼中县目前尚无垃圾转运站,城区垃圾主要通过运输车辆直接运往垃圾处理场处理的实际情况,我厅依据“十二五”期间及远期琼中县人口和垃圾量的预测情况,结合琼中县各乡镇、农林场部等区域的地理分布、转运路线等因素,已规划在“十二五”期间,将垃圾收运范围覆盖至琼中县城区、各乡镇区、农(林)场部、旅游景区和周边农村,建立“村—镇—县”的三级垃圾收运系统。并在远期规划中逐步将全县的农村垃圾收运纳入该体系,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垃圾收运体系。
    三、我厅积极指导琼中县垃圾处理规划落地
    按照《海南省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规划》,“十二五”期间计划在琼中县营根镇、红毛镇、长征镇、黎母山镇及中平镇分别建设日转运垃圾规模20-50吨的5座小型垃圾转运站,并在和平镇、吊罗山乡、上安乡、什运乡、阳江农场、大丰农场、新进农场、南方农场、新伟农场及黎母山保护区管理站分别选址建设10个垃圾收集点,同时配套若干转运车辆,全部计划投资2966.6万元。
    同时,琼中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已作为全省“十二五”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的一个子项,纳入全省民生发展十二五规划。我厅将指导琼中县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尽快开展琼中县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工程的立项、可研、环评、初步设计、施工招投标等前期工作,积极争取新增中央预算内资金和省财政的资金倾斜,促成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四、我厅加强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
    在基本实现全省各市县主城区及周边乡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目标后,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将逐步从城镇延伸到农村。目前我厅已制定下发了《海南省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及无害化处理指导意见》,切实加强我省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通过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农村垃圾的收集处理,以科技手段促进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以有力的宣传引导农村居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创造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乡村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环境卫生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建设高品质国际旅游岛打下坚实基础。
    同时,我厅还将借鉴部分农村垃圾处理新模式,经认真总结归纳有关成功经验后,向其余市县宣传推广,例如琼中县黎母山镇近期按照“预防为主、规范管理、科学治理、全民行动”的实施原则,在全镇22个试点村分别建设了78个排污垃圾池,基本实现了每10户农户共享1个垃圾池,再集中运往镇垃圾中转站,最后进入县垃圾填埋场无害化处理的目标,开启了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新模式,并被刊登于5月9日的《海南日报》。我厅下一步将组织有关专家赴琼中县黎母山镇实地调研,以便向全省其余市县推广宣传。
    衷心感谢您对环卫工作的关心、支持、理解和帮助,恳请今后继续关心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赵文川
   
   
   
    二○一一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