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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不宜对省内水泥开征5元/吨价格调节基金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1-05-23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物价局
201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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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2108号建议的答复(B)
(B类)
本答复内容不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