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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将中国(东方)—东盟商贸旅游度假区列入海南十二五期间重点旅游区规划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1-05-23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旅游委
201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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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中国(东方)—东盟商贸旅游度假区列入海南十二五期间重点旅游区规划的建议
(B类)
对海南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
    代表建议第2100号的答复
   
   
    宋泽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中国(东方)—东盟商贸旅游度假区列入海南十二五期间重点旅游区规划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您提出将中国(东方)—东盟商贸旅游度假区列入海南十二五期间重点旅游区规划,我们非常认同。近期由我委正式批复的《东方市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中指出,要围绕产业转型、边贸交流、特色商贸、民族产品,从海南国际旅游岛发展战略总体定位出发,把握融入东盟贸易区等重大机遇,将东方建设成为最具活力的新增长极。中国(东方)—东盟商贸旅游度假区是东方发展对越边贸、对东盟贸易的重要基地,有利于促进东方社会和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
    二、为了加快推进中国(东方)—东盟商贸旅游度假区建设,我们将积极建议、配合东方市政府加快中国(东方)—东盟商贸旅游度假区的规划编制工作,完善基础配套设施,挖掘文化内涵,打造精品旅游项目。
    感谢您对我省旅游事业的关心与支持,希望您今后给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
   
   
    二0一一年七月十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旅游委旅游规划处 钱文科
    联系电话:65200902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