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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通过多种方式建设保障性住房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1-05-23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住建厅
2011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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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过多种方式建设保障性住房的建议

    B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对省人大四届四次会议第2096号建议的答复
   
    刘文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通过多种方式建设保障性住房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民生问题已成为时下热门话题,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十二五”规划期间,政府工作更加注重民生问题,更加注重经济增长的质量,更加注重老百姓的幸福感。何谓“幸福”?按照温总理的解释,就是让人们生活得舒心、安心、放心,对未来有信心。社会的飞速发展使人们对于居住的要求有新的认知:拥有自己的住房才拥有幸福感和归属感。所谓“安居”方能“乐业”,“安居”方能生活得舒心、安心、放心,从而对未来有信心。然而,在畸高的房价下,不少外来人口只能对着高楼大厦望楼兴叹、望而却步,众多城市低收入家庭无法享受到应有的住房保障,无法生活得舒心、安心、放心,也就谈不上“幸福感”。要想让民众拥有更多的“幸福感”,首先要从解决住房问题开始。
    2010年我省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扩大了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内容,形成了多层次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体系。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较大改善。但由于有的城镇存在住房困难家庭较多,保障性住房供应不足,而商品住房价格较高、上涨过快、可供出租的小户型住房供应不足等原因,致使一些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无力通过市场租赁或购买住房的问题比较突出。刚刚毕业的新就业职工或外来务工人员,收入不低但没有积蓄,既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又买不起经济适用住房;既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又买不起商品住房——这就是如您所说的“夹心层”,尽管房地产市场和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发展完善,但仍然有许多这样的家庭和新就业人员处在这个体系的“空白区”。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新就业职工的阶段性住房支付能力不足矛盾日益显现,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亟需改善。
    针对上述情况,2010年6月12日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旨在解决城市中等偏低收入家庭——“夹心层”住房困难问题。我省也于2010年9月3日出台了《海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琼府办[2010]111号)。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为阶段性住房支付能力不足的城镇中等偏低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者。我们欣喜的看到,我省正大力推进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这是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培育住房租赁市场,满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的重要举措,是引导城镇居民合理住房消费,调整房地产市场供应结构的必然要求。
    一、员工住房需求大、实力比较强的企业可以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
    仅靠政府的力量建设保障性住房是不够的,通过鼓励社会力量的参与,推进多元化、多层次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体系,是加快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有效途径。目前,我省出台的《​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住房的意见》琼府[2010]64号指出:1、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可由企事业单位利用自用土地自建或开发企业等社会机构投资建设,建设用地可采取出让、租赁或作价入股等方式有偿使用;2、经济适用住房可由非营利机构或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建设,建设用地实行划拨供应;3、限价商品住房由以项目法人招标方式选择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建设,建设用地可以基准地价为底价、通过招标或挂牌方式出让。
    同时,危旧住房较多、住房困难职工较多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按属地原则纳入当地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统一改造,统筹安排。其中,有闲置居住用地且符合城市规划的单位,经省或市、县政府批准,可结合危旧房改造计划建设有一定规模的保障性住房。在优先满足本单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职工需求的基础上,剩余住房由市、县政府统筹安排,向符合相应保障条件的其他居民家庭出租或出售。
    二、加大保障性住房和廉租房的建设力度,保证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资金,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
    1、过去几年间,我国住房保障制度初步形成,对保障性住房的投入力度前所未有。而在今年,我国保障房建设将“加速跑”:与去年实际开工590万套相比,今年全国将建设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房,成为我国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年。
    去年,我省把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有效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战略决策,列为一号民生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力推进,开创了良好的局面,为今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奠定了基础,也积累了经验。全省计划建设保障性住房10.09万套、729.54万平方米。截至去年12月底,已开工12.63万套、1057.19万平方米,占计划套数的125%。按同口径比较,建设强度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两倍。今年我省保障性住房建设目标任务是9.46万套,具体包括:新增发放租赁住房补贴0.2万户、廉租住房0.67万套、公共租赁住房1.19万套、经济适用住房2.24万套、限价商品住房1.03万套、城市棚户区改造0.67万户、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0.21万户、林业棚户区(危旧房)改造0.19万户、垦区危房改造3.05万户。
    2、在建设资金方面,今年我省将继续确保从土地出让金净收益中按10%以上的比例计提廉租住房专项资金。并将去年结余的中央廉租住房租赁补助资金,用于今年新建、改建、购买公共租赁住房。同时继续加大住房公积金闲置资金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地方国债和地方一般预算新增财力也向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倾斜。
    资金管理制度也在不断完善。我厅协同省财政厅先后制定和印发了《海南省中西部地区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海南省经济适用住房省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补助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加强中央补助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以及一系列政策文件,对保障性住房资金的来源、申报、分配、拨付、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为规范资金管理奠定了扎实的制度基础,确保了资金安全。
    3、我省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在不断完善。在结合国家现行住房政策和我省实际的情况下,我省先后制定并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住房的意见》和《海南省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形成了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的法规政策体系,并建立了省政府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目标责任制,省政府将保障性住房建设纳入对地方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并明确了各级政府和各级房管、建设、国土等部门的工作职责,形成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上下联动机制。
    三、对重点企业、发展潜力大的企业的员工买房给予支持,让员工与企业紧密联系,有利于企业的发展,海南形象的提升。
    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22年来,省委、省政府坚持不懈地实施人才强省战略,人才工作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是,我省还是经济欠发达地区,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水平不高,成为制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2009年12月31日,国务院正式把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纳入国家发展战略,标志着我省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是国际旅游岛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近年来,房地产市场持续升温,特别是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上升为国家重大战略后,商品房价格大幅上扬,居住成本偏高对吸引人才的不利影响日益凸显。落实人才战略,实施人才安居,努力解决人才住房的后顾之忧,对于吸引和留住人才扎根海南、创业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针对企员工的住房问题,2010年10月份,省委组织部、省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正牵头组织开展省人才流动配置住房保障问题专项调研,目前调研工作已基本完成,相关政策正在研究讨论中。
    您在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深有见解,提出的建议都非常的好!希望您今后继续关注我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并多多提出建议。
   
    联系人:赵文川
   
    电 话:65361225
   
   
   
   
   
    二O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