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泽江代表:
您提出《关于加快东方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庄搬迁的建议》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东方工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请你们结合批准的东方工业园规划,把基础设施项目给予细化、论证,我委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筹集资金,专项用于我省工业园的基础设施建设。
二、关于东方工业园享受省级开发区优惠政策和延长油气化工产业链的建议。我们将积极配合你市申报东方工业园为省级开发区的工作,争取早日批准。请做好东方工业园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确立以天然气化工产业为主,石油化工为辅的产业结构,建议不要把农产品和食品加工业进入园区,把东方工业园做成我省化工产业的集聚区。因此,我们在气油化工产业的项目布局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三、关于增加二氧化碳和二氧化硫排放指标的建议,根据东方园产业发展规划,对区内二氧化碳和二氧化硫排放量逐年进行测算,在向省政府报告的同时,也请抄送我委,以便我们共同讨论如何合理解决二氧化碳和二氧化硫排放指标。
四、关于支持开通对越客货混装船非国际船舶直通航线的建议,请你们向省口岸办报告。
五、对东方工业园中十所村搬迁安置问题,请东方市政府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研究提出实施方案,我委将在职责范围内积极支持和推动十所村搬迁工作。
此复。
二〇一一年六月七日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督查议案处、委办公室。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发改委 外资处 张德才
联系电话:65338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