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 目: | 关于在万宁市北部地区建设军田自来水厂的建议 | ||
领衔代表: | 代 表 团: |
主办单位 | 会办 | 交办日期 |
2011-05-20 |
承办单位 | 答复日期 | 答复内容 |
水务厅 | 2011年8月4日 | 详细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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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万宁市北部地区建设军田自来水厂的建议
(B类) 对海南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 代表建议第2089号的答复(B) 卓林梅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在万宁市北部地区建设军田自来水厂”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你们的建议符合省、市实施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的规划。万宁市农村饮水安全的总体规划:一是利用万城自来水厂管网延伸,解决礼纪、东澳、万城、长丰、大茂、后安、和乐镇等7个镇总人口达25万人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二是在万宁市的西北部建设军田自来水厂,解决北大、山根、龙滚镇及东兴、东岭农场等地区约10万群众的生活饮水及开发旅游项目的用水问题;三是在万宁市的西部山区的三更罗镇、南桥镇建设单村供水工程。 二、我厅已建议万宁市水务部门积极协调发改、环保、国土、财政等部门,编制军田自来水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做好该项目前期工作,推动该项目尽快立项,争取于2012年开工建设。 三、关于项目建设资金问题,我厅将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按照规划内饮水不安全人口补助标准(人均500元)支持项目建设资金,不足部分由万宁市政府筹措解决。 感谢你们对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O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抄送:省人大委员会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水务厅农村水利处、李攀岳 联系电话:653284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