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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安排资金尽快完成太阳河旧河道水生态治理工程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1-05-20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水务厅
201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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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排资金尽快完成太阳河旧河道水生态治理工程的建议
(C类)

    对海南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
    代表建议第2087号的答复(C)
   
   
    岑少霞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关于安排资金尽快完成太阳河旧河道水生态治理工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972年兴建的太阳河分洪工程解决了太阳河下游地区农田的涝灾问题,当时发挥了较大的排洪除涝效益。但经几十年的动行,太阳河分洪后,太阳河注入小海的淡水量随着减少,小海的泄洪纳潮能力降低,小海的生态环境日趋恶化,原河道也因改道而断流,周边生态也日趋恶化。因此,有必要尽快研究解决太阳河的分洪和生态恢复问题。
    太阳河旧河道水生态治理工程前期工作没有及时与我厅沟通,暂时没有将此工程纳入《全国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规划》等相关的国家规划,故暂时没有专项治理计划。希望万宁市政府能够并多方筹措资金,加快太阳河的治理。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抄送:省人大委员会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水务厅 李 根
    联系电话:653566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