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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建设屯昌县南淀河猫尾水库工程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1-05-20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水务厅
201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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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屯昌县南淀河猫尾水库工程的建议
(B类)

   
   
    对海南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
    代表建议第2080号的答复(B)
   
    江华安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建设屯昌县南淀河猫尾水库工程 ”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猫尾水库拟建于南淀河下游,位于屯昌县中建农场,距屯昌县城约15公里,是以解决屯昌县城及近郊供水为主、结合农业灌溉的水源工程。水库总库容2775万立方米;正常蓄水位106.00米,相应库容1910万立方米;死库容184万立方米;兴利库容1726万立方米;水库为年调节水库。
    本工程总投资约2亿元。水库建成后,年供水量4609万立方米,其中城镇供水量2920万立方米,可向屯昌县城供水7.95万t/d;灌溉供水1707万立方米,设计灌溉面积2.045万亩,其中水田1.5万亩。
    1998年6月,海南省水利水电技术中心和屯昌县水电局勘测设计室合编完成《南淀河猫尾水库工程项目建议书》,并上报省水利局审批。海南省水利局以琼水利基[1998]180号文作出《关于屯昌县南淀河猫尾水库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初审意见》,同意工程申报立项,并提出“立即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工作”。1999年4月海南省发改委在《关于屯昌县猫尾水库建设有关问题的复函》中要求:“抓紧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设”。1999年11月海南省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院完成《猫尾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本次规划以此可研报告为依据。“十一五”期间,猫尾水库工程已列入《全国中型水库建设规划》。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抄送:省人大委员会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水务厅 李 根
    联系电话:653566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