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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建设屯昌县人民医院综合住院大楼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1-05-20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卫计委
201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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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海南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79号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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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海南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
    第2079号的答复
   
    王安仍代表:
    您提出的 “关于建设屯昌县人民医院综合住院楼” 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省卫生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我厅支持“十二五”期间进一步加强屯昌县人民医院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该院的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满足屯昌县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但应结合屯昌县卫生发展实际和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规模,避免造成卫生资源浪费。国家2008年发布《综合医院建设标准》规定,200-300床每床建筑面积80平方米;400-500床每床83平方米。我省卫生统计数据显示,截止2010年,屯昌县人民医院现有业务用房16105平方米,编制床位188张,实有床位177张,床均建筑面积91平方米;2006-2010年床位利用率分别为60%、78.4%、99.2%、76.6%、83.4%。从数据可以看出,屯昌县人民医院现有床均面积达到国家标准,病床使用率2006-2008年逐年增高,但在2009年该院11200平方米的门诊综合楼建成投入使用后,床位由2008年的125张增加到了177张,床位利用率有了明显的下降。同时,县级医疗机构的建设应以县政府投入为主,因此,建议在“十二五”期间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加大对屯昌县人民医院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我厅将根据国家的投入方向和我省财力情况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屯昌县人民医院建设。
    希望您能继续关心和支持我省卫生事业的发展,并提出宝贵的意见。
   
   
   
   
    二〇一一年七月五日
   
   
   
   
   
   
   
    抄送:省人大办公厅联络处、省政府办公厅督查议案处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卫生厅计财处 黄孟
    联系电话:65388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