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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将侨务法规纳入普法规划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1-05-20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司法厅
201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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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侨务法规纳入普法规划的建议
省司法厅关于
    对省人大四届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73号的答复
   
    周敬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侨务法规纳入普法规划的建议》收悉。我厅对您的建议高度重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和《海南省归侨侨眷保护若干规定》实施以来,从法律上有效地保护了归侨侨眷及海外华人、港澳同胞的合法权益,但是也存在侨务经费被挤占、挪用,归侨侨眷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要求认真做好各项侨务法规的普及宣传工作。我们认为,您的意见中肯,非常赞成加大对侨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在我厅和省委宣传部共同研究起草的《省委宣传部 省司法厅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送审稿)已吸收了您的建议,将学习宣传侨务法律法规纳入规划内容,并将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使全民的侨务法律意识得到普遍提高,为切实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为促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挥积极的作用。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关心,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此复。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司法厅 冯 骏
    联系电话:65903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