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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再三请求将乐东黎族自治县利国二桥项目列入通畅工程加以扶持建设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1-05-19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交通厅
2011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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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海南省第四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56号的答复
(A类)
A
    吴井光等10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再三请求将乐东黎族自治县利国二桥项目列入通畅工程加以扶持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利国二桥长360米、宽24米,估算投资5058万元。该项目是县道X793东延线的关键性项目,是打通九所-利国-黄流三地交通联系的第二通道,项目建设对完善区域路网结构、方便周边群众的出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大意义。根据省政府关于事权下放的精神,县道及以下项目实行市县政府储备制,即凡要求省政府补助的新建、改建公路项目,由市县政府负责设计、征地、拆迁,做好项目储备,向省政府申请补助资金。省政府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融资情况,给予一定的补助,最后由市、县政府负责实施。综合以上情况,经我厅与你县交通运输局沟通,你县已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开展了前期工作,在前期工作完成后,由县政府向省政府申请补助资金,我厅将积极配合安排补助资金,争取利国二桥2012年开工建设。
    感谢你们对我省公路建设的关心与支持。
   
   
   
   
    二〇一一年九月八日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省交通运输厅 邢欣欣 65220315
    抄送:省人大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