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楚蝶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要求解决海南省民族博物馆修缮资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防雷项目资金78万元问题。今年5月,我厅在申报中央补助我省2011年文化体育与传媒专项资金中已安排省民族博物馆防雷设施改造资金80万元,待财政部批复后即可下达资金预算指标。
二、关于技防项目资金200万元问题。我厅已从中央财政补助我省2010年文化体育与传媒专项资金中下达省民族博物馆馆舍及安防工程维修改造资金139万元,其中,消防设施维修改造资金130万元;2010年省文体厅部门预算中已安排省民族博物馆文物库房防盗报警系统设备购置经费9.84万元。其他技防项目资金将根据省民族博物馆的申请,在申报中央补助我省2012年文体体育与传媒专项资金中统筹考虑安排。
三、关于馆舍维修项目资金630万元问题。我厅已从中央补助我省2010和2011年文化体育与传媒专项资金中下达省民族博物馆馆舍维修改造资金59万元,其中2010年9万元,2011年50万元;2010和2011年省文体厅部门预算中已安排省民族博物馆馆舍维修改造资金46万元,其中,2010年20万元,2011年26万元。今后,省财政将根据省民族博物馆馆舍维修改造项目申报情况,结合财力可能,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统筹考虑,逐步安排。
四、关于陈列布展项目资金740万元问题。我厅已从中央财政补助我省2009年陈列布展专项资金中下达省民族博物馆陈列布展资金100万元。今后,省财政将根据省民族博物馆陈列布展项目申报情况,结合财力可能,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统筹考虑,逐步安排。同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
感谢您多年来对财政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真诚地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财政厅教科文处 骆作梁,电话:68532527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