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少凡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我省旅游汽车待命点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在琼海、儋州和五指山市设立旅游车待命点的问题
根据客流量调查,来我省旅游的游客主要集中在海口、三亚两地,到琼海、儋州和五指山等市的组团量非常少,如设立旅游车待命点势必会造成运力资源浪费,增加经营者的成本。因此暂不考虑在琼海、儋州和五指山市设立旅游车待命点。
二、关于建议省旅游客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在琼海、儋州和五指山市设立分公司的问题
目前,琼海、儋州和五指山市组团量较少,在其3市设立旅游车待命点时机尚未成熟。根据我省实际情况,我省旅行社租用旅游车可直接从省旅游客运管理公司网站点击租用。
三、关于将旅游企业的自用客车纳入旅游用车,实行就地调派的问题
2009年,为彻底改变我省旅游客运市场混乱和无序竞争的局面,我省大胆改革,通过旅游客运服务质量招投标方式淘汰了原有的12家挂靠经营的旅游客运企业,同时面向全国公开招标引进了管理规范、有实力的大公司组建公车公营的旅游客运公司,补充投放了1000多辆实行公车公营的旅游车。这项改革措施顺应了国际旅游岛建设的需要,促进了我省旅游客运服务质量的不断提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从事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跨2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因此,对旅游企业的自用客车纳入旅游用车就地待命、就地调派,这种做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有关规定。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三日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省交通运输厅 郑朝光 65324013
抄送:省人大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