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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将文昌作为省乡村旅游示范区试点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1-05-18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旅游委
201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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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文昌作为省乡村旅游示范区试点的建议
(C类)
对海南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
    第2027号的答复
   
    刘春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文昌作为省乡村旅游示范区试点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和实施乡村旅游示范区的建设示范体系的建议。我委将按照全省乡村旅游发展的统一规划,积极组织乡村旅游示范区的建设和示范标准的建立,并上报省政府组织实施。
    二、关于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给予乡村旅游建设以经济支撑的建议。我委将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推动该项工作的进行。
    三、关于争取把文昌乡村旅游示范区建设列入国家试点的建议。我委将积极支持文昌开展乡村旅游示范区试点工作,并推动国家乡村旅游示范区试点的申报工作。
    感谢您对我省旅游业的支持和关注,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旅游委旅游规划处 张文娟
    联系电话:0898—65200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