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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加强非法营运车辆整治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1-05-18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交通厅
2011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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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海南省第四届人大第四次会议 代表建议第2025号的答复
陈志荣代表:
    您提出的《加强非法运营车辆整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厅采取了有力措施,打击和取缔了一大批非法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车辆(俗称“黑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今年以来,我厅在运政稽查工作中共投入人力360人次,车辆90辆次,依法查处各类违规营运客车192辆次(其中“黑车”83辆次,“一日游”车75辆次,班线车5辆次,旅游车10辆次,自驾车13辆次,其他车6辆次)。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是积极开展打击“黑车”活动,不断净化客运市场环境
    根据我厅《关于印发〈打击旅游“黑车”等非法营运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通知》(琼交运管〔2011〕190号)精神,从4月1日起,我厅组织省道路运输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打黑”专项整治行动。在行动中,我厅组织稽查执法人员轮换长驻三亚,辐射到陵水、万宁、琼海、保亭等市县,并采取定点稽查和流动稽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营运行为。
    二是与各市县运管机构联合执法,有针对性地开展打击活动
    我厅联合各市县运管机构把打击“黑车”、未经委派私自揽团的旅游车、超越经营范围“一日游”旅游车等非法客运行为作为工作重点,在主要旅游线路、机场、车站、码头、购物点、旅游风景区等地区采取有效措施,实施打击行动,重点打击旅游客运市场非法经营行为,维护了旅游客运市场秩序,为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三、静态与动态相结合,保持常态管控态势
    我厅与公安、旅游等部门密切协同,联合开展一系列整治行动,保持高压严打态势。重点查处多次非法营运、组织非法营运、严重冲击客运市场等扰乱客运市场经营秩序的非法营运行为。充分发挥由交通、公安和旅游部门组成专门的稽查队的拳头作用,集中力量,统一行动,专项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行为。
    四、加大处罚力度,严惩非法行为
    对查实的违法行为和查扣的“黑车”,我厅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从严从重进行集中处罚,严格控制“说情风”,并根据违法性质,对重大经营违法行为进行曝光,确保每件处罚都达到应有的效果。
    五、实行举报制度,提高全民参与意识
    我厅设立公开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参与“打黑”、维护交通安全秩序行动。对于举报的“黑车”,一经查实,将严厉打击。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三日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省交通运输厅 郑朝光 65324013
    抄送:省人大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