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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要求支持资金改造石碌水库主干渠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1-05-18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水务厅
201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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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求支持资金改造石碌水库主干渠的建议
(B类)

   
    对海南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
    代表建议第2023号的答复(B)
   
    豹爱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要求支持资金改造石碌水库主干渠的建议”的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您在建议中所反映的情况属实。石碌水库灌区是昌江县重点骨干水利灌区,设计灌溉面积15万亩,占全县灌溉面积的80%。由于建设标准低、年久失修、水毁严重等原因,灌溉效率逐年下降,因此实施石碌水库灌区主干渠节水改造工程是非常必要的。
    二、根据《海南省农业综合开发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建设规划》,昌江县石碌水库灌区属于规划范围,该灌区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编制完成,计划列入2012年申报立项项目,该项目在技术上也是可行的。
    三、按照农田水利有关政策法规,中型灌区改造建设具体由市县组织实施,建设资金可按比例申请中央财政农发资金及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省水务厅将在争取上级资金及技术方面给予支持。
    感谢您对水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二日
   
   
    抄送:省人大委员会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水务厅农村水利处、李攀岳
    联系电话:65328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