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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昌江黎族自治县境内省道道路改造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1-05-18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交通厅
2011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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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海南省第四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21号的答复
(A类)
A
    吉锋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昌江黎族自治县境内省道道路改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改善我省路网结构,促进昌江县经济发展,服务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我厅在编制公路交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已根据公路的养护和使用情况,统筹安排公路的改造计划。目前,省道石昌线(S311)已列入省公路交通“十二五”发展规划,计划在“十二五”期进行改造;县道十南线(X706)已列入县道砂土路第一批改造规划,目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省发改委批复,计划在2011年底至2012年初进行改造;县道乌新线(X701)绝大部分路段路况较好,约3km路况较差路段已列入县道砂土路改造计划,目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省发改委批复,计划在2011年底至2012年初进行改造。县道十南线和乌新线的改造将采取省县共建的建设模式,并已签订共建协议,由昌江县政府组织实施,省级按160万元/公里进行补助。请您与昌江县人民政府府联系,督促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强与省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并积极配合做好公路建设的各项工作。
    感谢您对公路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二〇一一年九月八日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省交通运输厅 邢欣欣 65220315
    抄送:省人大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