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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锋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昌江黎族自治县境内省道道路改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改善我省路网结构,促进昌江县经济发展,服务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我厅在编制公路交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已根据公路的养护和使用情况,统筹安排公路的改造计划。目前,省道石昌线(S311)已列入省公路交通“十二五”发展规划,计划在“十二五”期进行改造;县道十南线(X706)已列入县道砂土路第一批改造规划,目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省发改委批复,计划在2011年底至2012年初进行改造;县道乌新线(X701)绝大部分路段路况较好,约3km路况较差路段已列入县道砂土路改造计划,目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省发改委批复,计划在2011年底至2012年初进行改造。县道十南线和乌新线的改造将采取省县共建的建设模式,并已签订共建协议,由昌江县政府组织实施,省级按160万元/公里进行补助。请您与昌江县人民政府联系,督促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强与省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并积极配合做好公路建设的各项工作。
感谢您对公路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二〇一一年九月八日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省交通运输厅 邢欣欣 65220315
抄送:省人大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