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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要求支持我县石碌河鸡心水库建设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1-05-18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水务厅
201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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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求支持我县石碌河鸡心水库建设的建议
(B类)

   
   
    对海南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
    代表建议第2018号的答复(B)
   
    郭祥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 要求支持我县石碌河鸡心水库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鸡心河为昌化江一级支流石碌河的支流,全长19.8公里,流域面积60.5平方公里。鸡心水库位于鸡心河的下游,坝址以上河长17.84公里,汇水面积56.0平方公里。坝址位于峡谷河段,河谷宽度为50米,地质条件有利于建设水库大坝。鸡心水库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正常库容为3560万立方米,校核洪水标准为1000年一遇,总库容为4167立方米,兴利库容为3441万立方米,调节性能为多年调节。
    该水库为中型水库,中型水库建设的审批立项权已上收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若需争取国家投资,首先要开展项目前期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争取纳入《全国“十二五”中型水库建设规划》。因此,应按建设程序先开展前期工作,对水库的建设规模、必要性、可行性等进行论证;建议昌江县政府多方筹措资金,加快推进该项目的前期工作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抄送:省人大委员会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水务厅法规处 李 根
    联系电话:653566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