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下放车辆检验合格标志管理权限”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实施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机动车办理定期检验业务时,车辆必须经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以下简称“安检机构”)进行安全检验合格后,持安检机构出具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方可办理。由于白沙县境内没有汽车类安检机构,且我省公安交警部门尚未对各安检机构实施联网监管,故白沙交警部门不能对外地安检机构实施有效监管,也就无法确定外地安检机构出具《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因此,要将核发汽车定期检验合格标志业务下放到白沙县交警大队车管所办理,需待白沙县境内建成汽车类安检机构之后。
二、为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积极回应广大车主的迫切期待,根据公安部和我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措施要求,今年我省正积极建设公安交警系统与安检机构联网监管网络平台。联网监管平台建成后,白沙县境内的汽车可考虑到就近市县(境内有汽车类检测线)办理定期检验业务。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二〇一一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