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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加快海南农业保险发展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1-05-18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财政厅
2011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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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海南农业保险发展的建议
(B类)

    省人大李劲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海南农业保险发展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海南农业保险发展的关心。近几年来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视金融工作,政府有关部门在改善农业发展环境,促进农业保险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很大成效。现对您提出的五条建议逐一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专门法律规范保障海南农业保险的稳步发展
    在中央层面,财政部2008年下发了《中央财政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财金[2008]26号)和《中央财政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财金[2008]27号),规范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
    在省级层面,从2007年至2011年,省政府每年都根据农业保险工作的开展情况,研究制定农业保险试点方案,方案从保险险种、试点规模及保费补贴等方面都作了具体规定,是我省开展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由于农业保险是由政府主导的政策性保险,目前还处于探索阶段,我国尚未出台过专门的法律规范农业保险的发展,中国保监会目前正就农业保险监管条例征求各相关方意见。待该条例出台后,我省将根据该条例并结合海南的实际抓紧研究制定专门法律规范保障海南农业保险的稳步发展。
    二、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对农业保险的补贴力度,提高保费的补贴比率,减轻农户的负担,激发农户参保的积极性,提高农业保险的覆盖率
    海南省农业保险自开展试点工作以来,财政补贴逐年增加,农户参保面不断扩大,试点范围已覆盖全省19个市县(区),截止2011年6月底,财政保费补贴累计为13,679万元,年均增长率90%,保险保障金额累计262亿。
    农业保险作为民生项目,财政保费补贴投入也逐年加大,新增险种补贴比例均由省级财政给予30%的保费补贴,香蕉风灾保险补贴比例由20%提高至30%,生猪保险补贴比例由30%提高至50%。
    三、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农业保险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的参险意识,让农业保险真正走进千家万户
    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省有关职能部门和农业保险主承保人利用各种媒体对农业保险进行宣传,一是组织《中国财经报》、《海南日报》和《证券导报》等媒体对海南省历年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进行报道;二是在海南省财政厅内网及外网开辟了“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专栏,通过文字、图片等加强农业保险政策讲解和宣传;三是制作农业保险公益广告宣传片,在海南广播电视台第一频道的《直播海南》节目中播出;四是开通农业保险全省咨询服务热线(95518),及时解答农户的问题。此外,各市县职能部门还充分利用各项补贴发放的有利时机组织人员深入基层,进村到户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召开座谈会、咨询会,利用广播媒体,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等方式宣传农业保险。
    四、关于积极探索开发新险种,增加农险市场的有效供给,切实满足广大农户的需求
    农业保险自2007年开展试点工作以来,保险险种逐年增加,2008年增加了水稻保险、尖椒保险、长豆角保险3个险种;2009年增办露地西瓜保险;2011年增加了南繁制种水稻保险、罗非鱼养殖保险、深水网箱养殖保险。新险种的推出,为建立和完善我省农业保险产品体系、探索具有海南特色的农业保险新路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关于积极筹建海南省农业保险巨灾补偿基金,构建多层次的再保险体系
    2009年,海南省级财政设立政府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准备金,每年按不低于补偿险种年度预计保费收入总额30%的比例,从农业保险发展资金中提取,对补偿险种的超2倍风险进行补偿;当发生特大自然灾害或疫情时经省政府批准,还可以用于对特定险种、特定农户进行风险补偿。截至2011年7月31日,省政府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1,820万元。2009年至今,补偿险种未发生过超2倍的赔付,因此该准备金尚未发生任何支出。
    农业保险工作尚处于试点阶段,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探讨和完善。因此,还需要多方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今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二〇一一年九月四日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省财政厅债务处 符厚胜,68531649
    抄送:省人大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