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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增加林业投入强化次生林资源保护的建议》 王秀美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4-05-18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林业局
2004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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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琼林函〔2004〕157号
   
   
    海南省林业局
    对海南省第三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代表
    建议第2159号的答复
   
    王秀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林业投入、强化次生林资源保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所提建议很好。保亭县位于我省中部地区,是整个海南岛的绿色心脏,保护好保亭乃至全省的森林生态环境,关系到全省人民的生存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问题。在这方面,保亭县委、县政府及其全县各族人民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省委、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保护我省热带天然林问题上,是极其重视和支持的。为巩固我省封山育林封山护林的成果,加快天然林的更新,尽快恢复发展我省热带天然林,充分发挥森林综合效益,每年我局从省级部门预算专项经费中安排封山育林封山护林经费300万元,用于人工促进天然更新、森林管护等。按全省面积计算,其中保亭县每年安排20多万元。
    从2001年开始,全国试点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2003年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全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完善和试点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一是国家林业局与财政部修改了《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殊用途林划界定办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两个办法修改出台研讨会于今年2月在海口召开。二是从今年起,中央财政将补偿资金额度由原来10亿元增加到20亿元,规模由原来的2亿亩扩大到4亿亩。
    实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是国家生态环境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为此,在省政府统筹安排下,由省财政厅和我局等有关部门与国家林业局、财政部进行了多次协调,中央财政将补偿资金额度增加、规模扩大后,我省很有希望被列入国家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补助范围。为加快我省生态省建设步伐,对重点公益林实施特殊保护,省政府已向国务院申请报告将我省重点公益林列入国家公益林,并要求列入中央财政将补偿基金补助范围。
   
    二OO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抄送: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林业局计资处 李新民
    联系电话:65342534
   
   
    海南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批评、意见
    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案 由 增加林业投入、强化次生林资源保护
    案 号 2159 承办单位 海南省林业局 电话 65342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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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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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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