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 目: | 《关于将省民族研究所拨款档次调整为三类一档的建议》 黄大奇 | ||
领衔代表: | 代 表 团: |
主办单位 | 会办 | 交办日期 |
2004-05-18 |
承办单位 | 答复日期 | 答复内容 |
财政厅 | 2004年6月9日 | 详细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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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财预[2004]505号 对海南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代表建议第2161号的答复 黄大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海南省民族研究所拨款档次调整为三类一档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南省民族研究所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琼编[2000]59号)的规定,省民族织锦工艺研究所与省民族研究所合并,并核定财政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编制36名、自筹经费事业编制6名。合并前,省民族织锦工艺研究所人员编制28名,为财政差额拨款单位。省民族研究所人员编制20名,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2003年进行省本级定员定额测算时,根据省民族研究所的机构职能、人员编制、经费收支等情况将该单位的财政经费拨款定额核定为三类二档。该定员定额标准已经2003年9月29日省财经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并于2004年开始实施。 至于您提出的“将海南省民族研究所拨款档次调整为三类一档”建议,我们将在定员定额调整时对类似情况进行分析、测算后再行考虑。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真诚地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以更好地改进我们的工作。 二○○四年六月三日 抄送: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财政厅预算处 张美文 联系电话:685346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