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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在信访工作中引入听证制和责任追究制的建议》 周敬民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4-05-18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信访局
200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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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我省信访立法、规范公民上访建议的复函
   
   
    戴青云等代表:
    你们提出尽快对公民上访行为进行规范的建议已转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改革与发展不断深化,社会利益格局不断调整,群众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明显上升,非正常上访也时有出现。制定应对措施,规范上访群众的行为确有必要。
    目前,我省已将制订《海南省信访条例》摆上议事日程,最近将完成初稿,年内将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谢谢你们对信访工作的关心。
   
    海南省信访局
    二OO四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