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教提〔2004〕44号 A
海南省教育厅
对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代表建议第2171号的答复函
周敬民代表:
您“关于取消定点厂制作学生校服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校服生产和销售管理有一段时间较为混乱,因此,省人大教科文卫工委、省政府办公厅和省教育厅接受人大代表的建议,对校服市场进行了整顿,制定了校服生产定点厂制作等办法,对当时起了一定的作用。2004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实施后,我厅按照《行政许可法》的条款,对《海南省学生统一着装管理暂行办法》中的有关条款作了部分修改,即:取消了该《办法》中的第四条中“对生产厂家进行资质评定”和第十三条中“学生统一着装实行定点生产制度”及相关的条款。因此,从2004年7月1日起,省教育厅勤工办已不再对定点厂进行资质审定。经省校服评议小组研究,决定从2005年1月1日起,我省的校服生产和订购将采取招标的办法进行,具体的实施细则正在草拟中。
谢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二○○四年九月十五日
联系人:符永笃,电话:65339349
主题词:教育 人大代表 建议 答复 函
抄送: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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