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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在全省开展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0-04-28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卫计委
201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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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海南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230号的答复
田丽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全省开展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我省环境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所提的建议很好,很切合我省的实际,非常有针对性,希望通过开展创建卫生城市来推动我省环境卫生的整治,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塑造城市良好的形象,提升城市发展的整体水平等,对此我们表示赞同。
    自1989年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下发《关于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的通知》(全爱卫字[1989]52号),决定在全国范围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以来,我省认真贯彻全国爱卫会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卫生城市创建工作。1996年至1999年,先后有琼海、三亚、五指山、儋州市被评为省级卫生城市称号。近几年来,我省的创建卫生城市工作得到省政府的高度重视,省政府于2009年出台了《关于加强全省环境卫生工作的决定》(琼府[2009]57号),提出“到2013年,30%的市县创建为国家卫生城市(县城),60%的市县创建为省级卫生城市(县城)”目标。省爱卫会根据省政府的指示精神,及时制订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县城)和省级卫生城市(县城)活动的通知》(琼爱卫[2009]27号),进一步把省政府的《决定》细化,要求各市县深入开展创建国家级和省级卫生城市(县城)活动,并于2009年10月在三亚市举办了全省卫生创建培训班,听取三亚市的创卫经验介绍,组织有关专家讲解了创卫标准,现场参观三亚市的创卫现场,并研讨、部署了全省的创卫工作。各市县积极行动起来,开展创卫工作。澄迈县在卫生创建工作中行动迅速,制订了创卫方案,提出了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目标,并召开了创卫动员大会,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与各创卫责任单位主要领导签订了责任书。琼海、五指山、陵水、屯昌等市县也制订和下发了创卫方案。在今年3月召开的2010年全省爱国卫生工作会议上,林方略副省长对卫生城市的创建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他指出,我省卫生城市创建任务很艰巨,各地要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结合全国爱卫办新出台的国家卫生城市考核管理规定,加强创建工作的领导,全力做好卫生城市的创建工作。三亚市、保亭县要做好巩固、提高工作;海口、儋州、琼海、五指山、澄迈等市县,要力争创建成国家卫生城市(县城);其它市县要创造条件,积极开展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力争如期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创建任务。在会上,海口、儋州、琼海、澄迈4个市县分管领导作了创建卫生城市表态性发言。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创建卫生县城(城市)的部署,以卫生创建为主线,全力推进我省的爱国卫生工作,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注意发挥好媒体的监督作用,努力完成省政府提出的创建目标。
   
   
   
    二0一0年五月三十一日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处、省政府办公厅督查提案处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卫生厅爱卫办 郑促伟
    联系电话:6538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