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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合理布局全省旅游重大项目,力争早日把海口建设成为琼北旅游目的地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0-04-28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旅游委
201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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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理布局全省旅游重大项目,力争早日把海口建设成为琼北旅游目的地的建议

    对海南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
    第2228号的答复
   
    涂显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合理布局全省旅游重大项目,力争早日把海口建设成为琼北旅游目的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6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批复的《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已部分采纳了您的建议。
    一、《规划纲要》指出北部组团以海口市为中心,包括文昌、定安、澄迈三市县,面积7965平方公里,占海南岛面积23.37%。重点发展文化娱乐、会议展览、商业餐饮、高尔夫休闲、金融保险、教育培训、房地产等现代服务业和汽车制造、生物制药、食品加工、高新技术等产业。根据条件适度集中布局特色旅游项目,培育发展一批定时定址的节庆、会展活动和体育赛事。海口市要发挥全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功能和旅游集散地的作用,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步伐,增强综合经济实力,带动周边地区发展。
    二、《规划纲要》提出旅游景区和度假区开发建设应遵循统筹规划原则。将全省重要旅游资源的规划权和重大旅游项目的审批权集中到省一级。新开发的旅游区和重大旅游项目必须与本规划纲要和有关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相衔接。
    三、我省已成立海南省旅游规划委员会,负责全省重要旅游资源开发和重大旅游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核。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作为省国际旅游岛建设领导小组的工作机构,牵头负责国际旅游岛建设规划编制、旅游资源管理和旅游项目审核的统筹协调工作。
   
   
   
   
    二〇一〇年九月六日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旅游委旅游规划处 潘泳
    联系电话:65200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