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人大建议
题  目: 关于加强棚户区和旧城区改造规划管理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0-04-28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住建厅
2010年6月23日
详细查看
关闭
关于加强棚户区和旧城区改造规划管理的建议

   
   
    B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对省人大四届三次会议代表第2188号建议的答复
   
    杨思涛代表:
    您提出《关于加强棚户区和旧城区改造规划管理的建议》提案收悉。提案中的一系列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对加快我省棚户区和旧城区改造、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具有很好的宏观指导作用。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加强棚户区和旧城区改造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是践行执政为民理念,惠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我厅一直非常重视棚户区和旧城区改造的规划建设工作,在组织编制、审查或审批各类城乡规划时,将其作为重要内容予以落实:一是要求对旧城区及棚户区的建筑及基础设施现状进行详细的调查,为规划方案及改造计划的编制提供详实的资料;二是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造规划方案,改善弱势群体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同时积极督促各市县规划建设主管部门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棚户区和旧城区改造的服务力度:一是加快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覆盖力度,为棚户区和旧城区改造提供科学的依据;二是减免相关税费,加快审批进度;三是将棚户区和旧城区基础设施作为城市重点建设工程,通过基础设施的完善吸引各方面资金积极参与棚户区和旧城区改造。
    我省各市县政府也在积极探索棚户区及旧城改造的新思路、新方案,取得了不少成功经验,如海口市在国贸玉沙村改造中,彻底改变过去旧城改造单靠政府支持、企业运作的模式为“政府主导,让利于民”模式,将昔日破烂的城中村改造成为基础设施完善、人居环境良好的城区,走出了一条和谐拆迁的旧城改造之路。但由于历史预留问题,我省各市县还存在着部分棚户区,旧城改造的任务也较重。为了加强我省棚户区和旧城区改造工作,我厅将以规划为龙头重点做好下列工作:
    一、坚持规划先行,科学有序推进棚户区和旧城区改造。切实加快规划编制特别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进度,达到对棚户区和旧城区全覆盖,将纳入棚户区和旧城区改造城市总体规划一并实施。严格规划执行力度,加强对规划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对棚户区和旧城区改造的综合调控作用。
    二、坚持以人为本,将改善人民生产生活环境和完善城市功能有机结合。将棚户区和旧城区改造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环境整治、社区建设、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相结合。通过改造,实现棚户区居民居住水平和生活质量的较大提高,周边地区人居环境和生态质量明显改善,市政基础设施和文化教育体育等公益性设施逐步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显著增强,做到改造一片成型一片。
    三、将国际旅游岛建设与棚户区和旧城区改造有机融合。进一步棚户区和旧城区改造的规划设计水平,达到改造的同时也显著提升了城市形象。对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优秀建筑,将实行保护性整治,“修旧如旧,有机更新”,使之凸现城市历史文化特色,促进休闲、旅游等服务业发展。
    对于您提出关于加快棚户区和旧城区改造的一系列建议,我们将在各类城乡规划建设工作中加以参考、借鉴和吸收,以进一步推动我省城乡建设,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社会和谐。
    非常感谢您对我省城乡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赵文川
    电 话:65361225 13322006072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三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督查议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