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 目: | 关于海南房地产从移居消费型向产业发展型转变的建议 | ||
领衔代表: | 代 表 团: |
主办单位 | 会办 | 交办日期 |
2010-04-28 |
承办单位 | 答复日期 | 答复内容 |
住建厅 | 2010年6月23日 | 详细查看
关闭
关于海南房地产从移居消费型向产业发展型转变的建议
B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对省人大四届三次会议代表第2180号建议的答复 周敬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海南房地产从移居消费型向产业发展型转变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2005年以来,海南房地产依托无疫岛、健康岛这独特的自然环境和良好资源条件,实现平稳较快发展。居住环境优美的商品住宅,深得岛外客户的青睐,全国各地特别是东北、西北地区的大量客户纷至沓来,抢购海南商品住宅。这几年来,省外购房者比省内的还要多。2009年海口市的岛外购房比例54.05%,三亚市79.4%。岛外购房者比例过大,促进了房地产销售市场,对拉动经济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省外购房的客户,其使用均为候鸟式居住,一年间冲其量就居住3个月,其余9个月便是闲置,这种间歇性的空置,实际上造成了资源的浪费。且对物业管理企业、供电、供水、供气等方面均有影响。为此,您提出我省的房地产发展的转型,恰到其处。省政府极为重视,我厅也正在研究,今后要采取有效措施,逐步转变房地产业的发展方式: 一、《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4号)第(十四)条明确了要积极引导和发展与旅游业相适应的房地产业,科学规划房地产业发展的类型、规模和速度。 二、在我厅组织编制的《海南省房地产业发展战略与中长期规划(2008-2020)》进一步明确了优先发展满足本岛居民住房需求的房地产,促进城镇化建设,逐步改善城乡居民的居住条件;积极发展酒店、度假村等经营性房地产。鼓励有实力、有信誉的企业发展建设集星级酒店、度假村、高尔夫球场、游艇俱乐部、主题公园、康体养生等于一体的世界级品牌旅游房地产群,探索开展具有海南风格的房地产项目建设试点,并逐步完善海南风格房地产体系,建设一批具有海南特色的旅游房地产,打造世界一流的热带海岛旅游度假胜地;配套发展商业地产、办公地产、会展设施、文化体育设施和医疗卫生设施,优化提升旅游度假环境,丰富房地产产品结构,延伸和拓展房地产产业链,进一步促进以旅游业为主的现代服务业的发展;适度规范发展度假居住型房地产。加强产权式度假酒店的开发建设、销售等环节的规范管理,稳步发展满足避寒、疗养等不同需求的度假居住型房地产,鼓励发展租赁性度假公寓、酒店式公寓;鼓励发展家庭旅馆经营和房屋租赁经营,规范发展房地产中介和物业管理服务业,规范二手房交易和房屋租赁市场。 三、我省加强土地利用管理,大力保障旅游用地、高科技创意产业用地、新型工业用地,医疗、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用地,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以及特殊的政策保障性住房用地(占70%以上),适度限制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的供应。 四、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对贷款购买二套房的提高了贷款的首付比例及贷款利率;对外地人购房贷款进行限制。 感谢您对海南房地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赵文川 电 话:65361225 13322006072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八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督查议案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