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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开展海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0-04-28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卫计委
201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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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海南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172号的答复
吕传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海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对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剖析相当到位,对我省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建议也相当具体。这将对进一步推动我省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一、关于“参照相关兄弟省份的做法,由卫生行政部门牵头,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相应的政策”问题。
    (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我省医疗卫生改革的一项系统工程,我厅对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高度重视,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的领导,促进毕业后医学教育科学化、规范化,提高毕业后医学教育质量,逐步建立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今年4月份我厅已成立海南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制订了海南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章程。海南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由省卫生厅、部分市县卫生局、高等医学院校、医疗机构和社团组织的代表及专家组成。海南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的成立,为在我省尽快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参照天津市、北京市等相关省市成熟的做法,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完成了《海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实施方案(试行)》、《海南省卫生厅关于医学研究生学历的住院医师参加规范化培训的有关规定(试行)》、《海南省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实施方案(试行)》、《海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办法(试行)》、《海南省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办法(试行)》、《海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管理办法(试行)》、《海南省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管理办法(试行)》、《海南省毕业后医学教育考核办法(试行)》、《海南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学员管理办法(试行)》等9个文件的起草工作,现正对上述文件广泛征求意见,拟近期下发执行。
    二、关于“由省政府协调人事、财政和医疗机构等相关部门,并给予政策和财政的支持”问题。
    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能否正常开展,相关政策和财政的支持是关键。我们在《海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经费保障和劳动人事政策中做了如下规定:①学员进入培训基地前需与原单位签订培训合同,培训期间的工资、基本福利待遇、社会保险和个人医疗费用等由原单位按照在职职工标准执行。培训基地所在医院负责培训学员的夜班费、加班费等。②省财政对培训学员生活补贴1000元/人/月,用于住房、交通、学习用品等;提供培训经费3000元/人/年,据实结算。③自2015年起,我省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医师,须取得《普通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方可参加临床医学专业、口腔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中级职称资格考试。
    目前,国家的相关配套政策尚未出台,如写入《执业医师法》、与职称晋升挂钩和学员报酬等。我们将作为医改的一项主要工作,积极向前推进,争取今年启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三、关于“以省会大医院作为试点,逐步完成规范化住院医师培训基地的建设”问题。
    今年2月份和4月份,我厅已两次组织我省二级及以上医院相关人员参加北京医学教育协会举办的住院医师培训基地评审与管理培训班的学习。从今年开始,我们计划先将全省三级综合医院作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评审的试点单位,根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要求,由各三级医院向海南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提出申请,经过审查、评估、认证的阶段工作,最终确定海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并在此基础上申报国家级培训基地。根据试点情况,条件成熟后再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评审工作扩大到二级医院。
    四、关于“成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专家库,确保住院医师培训的结业考核公平、公正”问题。
    为了规范毕业后医学教育培训考核工作,保障毕业后医学教育培训质量,使毕业后医学教育培训考核工作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我厅专门制订了《海南省毕业后医学教育考核办法(试行)》。您关于“成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专家库,确保住院医师培训的结业考核公平、公正”的建议很好,我们将积极采纳您的建议,在适当的时间成立各专业(学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专家库。
    谢谢您对我省医疗卫生事业的关注与支持,希望您今后能继续关注与支持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四日
   
   
    联系单位和联系人:海南省卫生厅科教处 周代锋
    联系电话:65388351
    抄送:省人大提案委员会办公室、省政府办公厅督查议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