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传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创新药品集中采购方式,切实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2009年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卫生部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卫规财发[2009]7号)等文件以及省政府有关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要求,我省已于2009年7月起开始启动我省政府主导、省为单位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并于2009年12月19日正式开始网上交易,执行新的药品中标价格。
一、基本情况
为加强我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省政府成立了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成员和各成员单位职责,并先后成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省药品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负责具体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制定印发了《海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海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使每个步骤、每个环节工作都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同时建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制度,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别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与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联系,研究处理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的各项事宜。自2009年9月发布招标公告以后,经过制定招标药品目录、发放招标采购文件、审核企业投标信息、处理投标企业申请等一系列工作,12月3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和采购办、纠风办等工作人员赴交易中心现场对开标过程进行了全程监督,开标结果当场封存,保证了各投标企业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下,平等进行价格竞争,切实保障了企业的合法权益。12月19日,我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基本结束,开始执行新的网上交易价格。
2009年药品集中采购目录有10173个品规,基本覆盖了我省医疗机构临床需要的绝大部分品种。共有2119家企业参与投标,经过投标竞价,共有1906家企业的14324个品种中标,与我省上年度中标价相比,平均降幅11%。为进一步完善2009年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根据实际情况,我们在2010年上半年组织开展了药品备案采购及国家基本药物补充采购工作,切实满足了我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临床用药需求。
二、工作特点
2009年我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与往年比较有以下特点:
(一)政府主导
交易平台由原中介公司承担搭建的收费平台,改为政府主导的免费平台,因不再收取交易服务费,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企业负担,受到普遍欢迎。
(二)投标主体
投标主体由原来经销企业改为生产企业直接投标,通过此举减少了中间环节,降低了药品流通费用。
(三)采用竞价分类规则
通过采用竞价分类规则,将同类品种进行合并归类,增强了企业之间的价格竞争,为进一步降低药价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公开透明与公正廉洁有机结合
针对工作进程中部分企业的申诉或申请,我们采取召开领导小组联络员会议的方式,集体讨论,共同议定,力求在运作过程妥善解决问题。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行统一网上招投标、网上交易、网上监管,将各环节信息及时在网上公示。通过公示做到公开透明,通过公开透明促进规范行为,通过规范行为确保公正廉洁,完全接受企业、监督部门和社会监督,切实规范了我省药品招标采购行为。
我省开展政府主导、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已有半年多时间,通过此项工作,在保证药品质量、规范药品采购秩序、控制部分药品虚高价格,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群众医药负担。根据卫生部有关文件要求,我们将在现有基础上,着手筹备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进一步完善药品招标、配送、监管等方面工作,以此缓解我省群众看病贵问题,为老百姓带来实实在在的实惠。
非常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工作尤其是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〇一〇年九月一日
抄送:省人大办公厅联络处、省政府督查议案处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卫生厅药品招标办公室 周卫海
联系电话:65327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