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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请求支持建设兴隆区域性中心医院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0-04-28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卫计委
201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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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海南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157号的答复
梁森奎代表:
    您提出的 “关于请求支持建设兴隆区域性中心医院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卫生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旅游业的发展,来琼旅游度假的国内外游客不断增加,对我省医疗服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健全我省医疗服务体系,提升我省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适应我省经济社会,特别是旅游业发展的需要,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经济建设,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和国内外游客的医疗服务需求,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区域性重点医疗机构建设的意见》(琼府办〔2008〕125号),提出将全省作为一个大城市规划,合理配置卫生资源,并确定在琼海、三亚、儋州、海口、五指山市分别建设东、南、西、北、中5个区域性医疗中心。目前,区域医疗中心正在按照计划开展建设,并已初具规模。
    同时,根据国家和省政府的有关精神,我省进一步加强了华侨农场、林场医院的建设力度,2008年利用中央扩大内需资金安排兴隆红十字医院150万元,改造业务用房2292平方米,提升医院的医疗服务水平,以满足当地居民和游客的医疗服务需求。
    再次感谢您对卫生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继续关注我省卫生事业的发展,并提出宝贵的意见。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