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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支持儋州市抗旱机井及渠道配套工程建设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0-04-28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水务厅
2010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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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儋州市抗旱机井及渠道配套工程建设的建议
罗时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儋州市抗旱机井及渠道配套工程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建议所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儋州市中北部地区干旱少雨,而且不处于大中型灌区范围,地表水水源严重不足,必须利用地下水发展高效节水灌溉,近年来该地区积极进行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当地农民通过打抗旱机井抽水灌溉,种植高效瓜菜,已取得明显效益,因此,儋州市中北部发展井灌是符合当地农业生产实际的。
    2、由于井灌配套建设多、投资高、风险大、农民承受能力低,抗旱机井建设必须依靠政府扶持,儋州市政府对机井配套渠道建设已实行一定的财政资金补助。
    3、省财政曾经在2007和2008年拨出专款用于补助抗旱机井建设,但从2009年度开始,省财政不再安排该项资金。
    4、关于儋州市中北部地区农业灌溉问题,我厅将按照儋州市农田水利规划,逐年安排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逐步解决。
   
    联系单位:海南省水务厅农村水利处
    联系人:施向前,65396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