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 目: | 关于把琼中县城列入海南黎族苗族文化地标中心城发展规划建设的建议 | ||
领衔代表: | 代 表 团: |
主办单位 | 会办 | 交办日期 |
2010-04-27 |
承办单位 | 答复日期 | 答复内容 |
旅游委 | 2010年10月21日 | 详细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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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把琼中县城列入海南黎族苗族文化地标中心城发展规划建设的建议
对海南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 第2112号的答复 傅信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把琼中县城列入海南黎族苗族文化地标中心城发展规划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地处海南中部的生态核心区,旅游资源比较丰富,在省旅游委的指导和帮助下,琼中县已于2009年完成了《琼中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成为科学指导该县旅游发展的重要规划。 二、对于把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列入海南旅游总体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建议,在今年6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规划纲要》中,已考虑到琼中县的具体情况,纳入海南中部组团统筹规划发展。 三、对于把琼中县城列为海南黎族苗族文化地标中心城发展战略的建议,考虑到与周边市县的统筹协调,我委认为该项建议应在省委、省政府关于我省中部地区发展的总体考虑下,进一步的深化研究。 二〇一〇年九月六日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旅游委旅游规划处 潘泳 联系电话:652006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