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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大林地区开通公交车的建设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0-04-27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海口市
2010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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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林地区开通公交车的建设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对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
    大会第三次会议第2109号建议的答复
   
    潘正英代表:
    您《关于大林地区开通公交车的建议》(第2109号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公交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我市交通管理部门已于2009年11月13日开通了大林至云龙镇岭脚乡镇公交线路,该线路途经大林、灵山、美兰、云龙,共30公里左右,拥有8 辆中巴车辆,发班间隔为15分钟,基本可以满足市民的出行需求,若有往返于大林和市区之间的,可选择在白驹大道或灵桂线转乘51路、45路公交车。
    二、考虑大林地区现有的道路交通条件和客源情况,在已开通乡镇公交线路的基础上,暂不开通大林往返市区的城市公交线路。待大昌至大林道路交通条件改善后,将市一中至大昌12路公交车延伸至大林。
    专此回复。
   
   
   
    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黄武群,联系电话:66500261)
   
   
   
   
   
   
    抄送: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交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