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正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复改造卫林支渠硬化、扩大灌溉的提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您在建议中所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卫林支渠属海口市南渡江引水灌区灌溉渠道之一,为大林村委会1500亩口粮田提供灌溉服务,但由于建设标准低、年久失修、水毁严重等原因,灌溉效率逐年下降,因此实施卫林支渠节水改造工程是非常必要的。
2、根据《海口市农田水利规划》,卫林支渠改造项目属规划范围,海口市水务局进行了一定的前期准备工作,该项目在技术上也是可行的。
3、按照农田水利有关政策法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具体由市县组织实施,建设资金可按比例申请中央及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由海口市水务局列入年度建设计划,上报省水务厅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