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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在我省开展将甲肝、乙肝疫苗接种纳入医保范围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0-04-27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人社厅
201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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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第2094号建议的答复(D)
张玉霞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我省开展将甲肝、乙肝疫苗接种纳入医保范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省一直十分重视疫苗接种工作,逐年增加投入,逐步扩大学生儿童等重点接种人群的免费接种受益面,通过多种多方式多渠道抓好疾病防控工作,为建设国际旅游岛提供坚实的保障。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34号)规定,疫苗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免费疫苗,由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第二类是自费疫苗,由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承担费用的其他疫苗。目前,我省除了对国家规定的儿童接种的一类疫苗,还将儿童接种的乙脑疫苗、乙肝疫苗等纳入免费接种的范围之内,而应急接种一般由政府出资购买疫苗实行免费接种。
    疫苗接种系“未病先防”,其目的是有效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流行,属于公共卫生管理范畴,主要是通过政府投入资金来解决,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我省财政收入的增强,将会进一步加大对公共卫生的投入,疫苗免费接种的范围和受益面将会不断扩大。我国现行的医疗保险系“已病救治”,是由国家补助以及单位和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为解决居民治病问题而筹集、分配和使用医疗保险基金的制度,其目的是通过区域社会群体间的互助共济分担风险,来解决参保人患病时难于承担高额诊疗费用的问题,确保人人患病得到应有救治。医疗保险的性质、资金来源和保障能力决定了它的“低水平、广覆盖、保大病、保基本”的特征,尚不具备承担防疫保健的义务和能力,还不能把疫苗接种纳入医疗保险范畴。
    今后,在医疗保险制度探索和创新中,我们将加大“预防为主”的功能扩展和服务范围扩展,不断提高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为海南建设国际旅游岛提供保障。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一日
   
    联系单位: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社会保险二处。
    联 系 人:郑 贤 联系电话:0898—65200903。
    抄 送: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