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 目: | 关于推动海定大桥项目建设的建议 | ||
领衔代表: | 代 表 团: |
主办单位 | 会办 | 交办日期 |
2010-04-27 |
承办单位 | 答复日期 | 答复内容 |
交通厅 | 2010年10月27日 | 详细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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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海南省第四届人大第三次会议
代表建议第2067号的答复
吴彬平等3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动海定大桥项目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海定大桥(原名为“定马大桥”)建设于1994年10月,是定安县政府组织建设的地方交通建设项目。项目由延边公司垫资建设,投资回报实行过桥收费方式。因我省实行燃油附加费改革,取消公路收费,定马大桥由于投资回报无法落实以及融资不到位等原因而于1995年5月停建。目前,定安县政府根据定城城市建设新修订的总体规划要求,重新选址建设新桥。 该项目为跨南渡江的大桥,投资较大,且附近有东线高速公路南渡江大桥、已开工建设的中线海口至屯昌高速公路南渡江特大桥2座桥梁跨越南渡江,能有效缓解南渡江两岸的通行问题。建议你们与定安县政府联系,综合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条件、车流量和周边路网的情况,研究海定大桥建设问题。 由于该项目为地方交通建设项目,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公路建设的决定》(琼府[2006]69号)文件精神,原则上由定安县政府自筹资金建设。定安县政府可根据城镇建设规划,通过完善道路等基础设施,带动周边土地的开发利用,土地增值收益可以部分用于补偿公路建设投资。为支持定安县公路建设,我厅已将该项目列入“十二五”规划争取国家补助资金支持。 建议你与你县交通主管部门联系,及时做好沟通衔接工作,以尽早明确定马大桥的建设时间、规模、资金筹集、主体和方式等问题。 感谢你们对我省公路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省交通运输厅 彭翀 65343647 抄送:省人大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