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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教职成〔2010〕38号
海南省教育厅
对省人大四届三次会议第205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王安仍等代表:
您《关于扶持屯昌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美术工艺专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提出扶持屯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美术工艺专业发展,让油画成为屯昌的一个支柱文化产业的意见很有见地,需要共同关注,共同扶持。
二、“美术工艺(绘画)”作为屯昌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一个专业来建设需要统筹考虑,加强规划,重点投入。2007年我们已安排359万元给县职业学校建设作为校舍建设经费,其中省投入250万元,县投入109万元;2008年省财政追加180万元,县投入20万元。同时,2007年我们还安排省职业教育专项30万元给县职业学校作为实验设备购置费,支持屯昌县职业学校建设。
三、建议中所列的配套设施等经费估算尚需进一步核算。有些项目的经费仍需县里核拨或争取教育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支持,诸如,美术馆、运动场、油画铺面、创作与宣传等经费。其余项目,诸如,教学楼、学生公寓、多媒体教室等项目资金,我们可根据职业学校规模扩大的需要和省里财力状况统筹考虑给予适当的支持。
感谢您对职业教育发展的高度关注。
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马人珍,联系电话:65239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