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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成立海南民族学院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0-04-27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教育厅
2010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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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海南民族学院的建议
C
    琼教函〔2010〕112号
   
    海南省教育厅
    关于对海南省四届人大
    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54号答复的函
   
    吉锋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成立海南民族学院”(第2054号)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发展重心已经从注重规模扩张转移到注重内涵发展,着力提高教育质量上来。普通高校招生增量逐年递减,高等教育招生规模逐步稳定。在这种情况下,教育部对设立普通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均严格控制,从严审批。因此,要成立海南民族学院在近期内不易获得批准。
    二、对于少数民族高素质人才的培养,我们主要通过三个途径来实施,一是通过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着重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人才。2007年以来,已与近百名少数民族学生签订了定向培养协议,首届毕业生今年即将回我省就业。二是委托省外知名高校为我省培养少数民族学生。2006年,我省与天津科技大学签订协议,天津科技大学每年招收20-30名我省少数民族学生。目前,已有100多名少数民族学生在天津科技大学学习,且首届毕业生源回我省就业。三是支持和鼓励我省有关本科院校认真做好民族预科班学生的招生录取和培养教育工作,为少数民族地区培养高素质人才。同时,要求各高校认真落实民族政策,增加面向少数民族地区的招生计划,扩大少数民族学生的招生规模,满足少数民族学生享受高等教育的需要。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二○一○年七月五日
    联系人:鲍海琴,联系电话:65339364
   
   
   
   
   
   
   
    主题词:文秘工作 建议 答复 函
    (共印9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