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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加强农村集体土地管理遏制村民非法占地建房行为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0-04-27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国土厅
2010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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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农村集体土地管理遏制村民非法占地建房行为的建议
琼土环资函〔2010〕887号 B
   
    对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2046号提案的答复
   
    曾双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集体土地管理,遏制村民非法占地建房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加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省为加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利用行为,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从2009年开始,用3年时间(2009-2011年)基本完成全省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从根本上解决我省农村土地产权不清的问题。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规范化管理和有序利用。截至今年6月初,全省共有50支队伍、1852人进驻127个乡镇,完成村庄地籍测量面积969647亩,占任务158.58万亩(按二调村庄面积)的61.1%;其中完成地籍调查647982户,619527宗,面积238532亩。完成审核256397户,246514宗,面积86493亩;制作证书161546户,159125宗,面积41756亩;颁发证书100272册、22441亩。
    (二)开展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按照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要求,我省扎实推进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截止今年6月底,我省已有11个市县的修编成果经批准公布实施,其余7个市县修编成果也将近期内公布实施。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通过统筹安排城乡各类建设用地,进一步强化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控作用,将有力地促进农村集体建设规范管理。
    (三)开展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与建设试点工作。在国土资源部的指导和支持下,我省在三亚市进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与建设的试点,《三亚市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与建设试点方案》报经国土资源部的批准后,该市国土环境资源局拟定了《三亚市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与建设试点计划具体实施方案》、《海南省三亚市农村集体农用地确权登记发证试点工作方案》、《三亚市槟榔河村集体农用土地使用权证登记发证办法》、《海南省三亚市农村集体农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试点技术细则》等一系列配套性政策及操作材料。其中《三亚市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与建设试点计划具体实施方案》已获三亚市政府批准实施,并落实53万元工作经费。今年6月18日,三亚市在凤凰镇槟榔河村委会召开动员会,选择在第四村民小组先行农村集体农用地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试点工作,三亚市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与建设试点工作已由准备阶段进入操作实施阶段。通过对集体土地产权登记发证、宅基地和房屋登记发证、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城乡统一的集体土地流转有形市场建设等试点工作,为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工作奠定基础。
    (四)加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保障力度,支持农村村民建房等项目用地需求。按照新农村建设部署,为切实保障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我们已经将国家今年下达我省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总量的5%安排用于农村建设,并在下达各市县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中予以单列,确保农村建设用地指标不受挤占。
    (五)开展清理整顿囤积圈占土地和严厉查处当前突出土地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我厅于今年2月印发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部署开展了专项清理工作。利用2月份至7月份的6个月时间,重点清理整顿囤积、圈占土地;清理查处非法批地、不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使用土地、“以租代征”、非法买卖或变相买卖农村集体土地(包括宅基地)、擅自使用国有划拨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包括宅基地)进行房地产开发等违法行为。今年1至5月底,全省经信访投诉受理及巡查发现土地违法线索157宗,已查实并立案查处的违法案件37宗,已办结17件,办结率45.95%,已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17宗,处罚款共计551.26万元,拆除构建物面积23.51万平方米,没收建筑物0.80万平方米,收回土地面积4.17公顷。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建议,对于我们研究制定农村集体土地管理相关法规政策,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土地管理,遏制村民非法占地建房行为具有很大的借鉴作用。我们也正在积极推进以下工作。
    (一)组织开展我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与市场交易研究工作,研究制定建立健全农村集体土地管理制度。按照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总体要求,我厅抓紧组织开展“海南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与市场交易研究”工作。在对我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研究分析的基础上,制定《海南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建立规范有序的农村建设用地流转机制、收益分配制度、交易规则及监管制度,构建城乡统一的土地交易市场,规范集体建设用地利用管理。
    (二)加大执法检查工作力度,有效遏制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清理整顿囤积圈占土地和严厉查处当前突出土地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的总体部署,集中力量查处非法买卖或变相买卖农村集体土地(包括宅基地)、擅自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包括宅基地)进行房地产开发等违法行为。
    感谢您对我省土地管理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土地利用管理处 邢范
    联系电话:65236065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