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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要求华润、华盛水泥厂分担企业能耗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0-04-27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工信厅
2010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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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求华润、华盛水泥厂分担企业能耗的建议
关于对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2019号建议提案的答复
   
    符礼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要求华润、华盛水泥厂分担企业能耗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现行统计制度,企业产品、产值及能耗均在属地统计,在统计核算制度未改变之前, 您提出的分担昌江的能耗目前还不可行。
    感谢您对我省节能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黄福胜,联系电话:65238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