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 目: | 关于在木色湖风景名胜区建设房车露营、国际自行车主体公园的建议 | ||
领衔代表: | 代 表 团: |
主办单位 | 会办 | 交办日期 |
2010-04-27 |
承办单位 | 答复日期 | 答复内容 |
住建厅 | 2010年6月23日 | 详细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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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木色湖风景名胜区建设房车露营、国际自行车主体公园的建议
B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对省人大四届三次会议代表第2008号建议的答复 王安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木色湖风景名胜区建设房车露营、国际自行车主体公园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房车露营是目前国家鼓励发展项目(在《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中, 第九条"培育新的旅游消费热点"明确指出,房车、邮轮、游艇等作为旅游装备制造业被纳入国家鼓励类产业目录中),也是风景名胜区和公园事业发展方向之一,木色湖风景名胜区依山傍水,自然景观优美独特,建设房车露营和自行车主体公园具有优越的地理区位条件和丰富的土地资源。我厅将采纳您的建议,派人进行到现场勘查,督促屯昌县有关部门尽快编制详细规划,作为完善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的重要措施,推动房车露营和自行车主体公园建设。 感谢您对我厅职能工作台的关心的支持。 联系人:赵文川 电 话:65361225 13322006072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督查议案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