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人大建议
题  目: 关于进一步做好市政维修工作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9-04-10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海口市
2009年9月2日
详细查看
关闭
关于进一步做好市政维修工作的建议
对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2196号建议的答复
   
    符连英代表:
    《关于进一步做好市政维修工作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城市建设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加快,市区面积在不断扩大,城市道路以每年5%左右速度在增长,交通流量也迅猛增长,因此对道路设施的养护工作要求越来越高。如何保证道路设施功能的完好,日常管养维修保障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我市历来重视市政设施管养工作,随着城市道路的逐年增加,市政设施养护维修经费也在逐年增加,近三年来市政工程维修公司养护维修经费(不含人员工资及其他费用)分别为2006年757.6万元、2007年为1003.2万元、2008年为1411.36万元。市政工程维修公司从提高人员施工技术和工艺入手,积极挖掘潜力,努力开源节流,多渠道筹措资金,按照轻重缓急,保重点,顾全面,合理安排,努力做好市政设施的养护工作。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对市政道路维护设备的投入,2006年市政府安排1052万元购置工程机械设备, 不断充实和更新市政道路维修作业装备,提高应对快速抢修作业能力,减轻了工人劳动强度,促进了市政设施维护工作上新的台阶。截至目前,市政工程维修公司配备的设施养护维修机械施工设备已达到125辆(台)。
    我市市政维修大多聘用临时合同制工人,他们的工资及其他费用由我市人劳部门核准,市财政部门按规定核拨。目前列入我市财政预算的临时合同制工人人均月工资基数为1021.23元,扣除五项社会保险353.23元后,发给临时合同制工人每人每月工资为668元(其中基本工资434元,物价补贴146元、特殊工补贴88元),扣除个人应交纳的各项保险费用后,实际领到的工资为542.16元。这些临时工从事的维修工作常年接触高温、有毒材料,劳动强度大,作业条件艰苦,但工资一直处于较低的工资水平。为解决以上临时合同制工人的工资问题,我市建设部门已呈文请示市政府,建议提高市政工程维修公司临时合同制工人工资标准,希望能得到合理的调整。市政府领导对此非常重视,已批转市财政局研究提出意见,现正在办理中。
    在此,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城市建设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为我市各项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二○○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竺德琼,联系电话:66704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