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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明确秀英港区集装箱装卸业务保留期限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9-04-10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交通厅
2009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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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海南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代表建议第2187号的答复
谢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明确秀英港区集装箱装卸业务保留期限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08年7月28日,《海口港总体规划》经过交通运输部核准(交规划发[2008] 196号),于2008年10月7日由海南省交通厅颁布实施(琼交规财[2008] 448号)。该规划明确秀英港区的主要功能是以集装箱、汽车滚装运输和客运为主,兼顾大型邮轮停靠。同时,根据发展需要,逐步将客货汽车滚装运输和散货、杂货运输功能调整至新海和马村港区。这样,秀英港区将逐步形成海口港的集装箱、国际国内客运专用港区及城市交通公共码头。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二〇〇九年八月四日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省交通运输厅 黄文会 65343827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