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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将黎族苗族“三月三”节庆活动纳入全省重要庆祝活动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9-04-10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民宗委
2009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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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海南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代表第2162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海南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代表第2162建议的答复

 

盘明昌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黎族苗族三月三节庆活动纳入全省重要活动的建议》(第216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将海南黎族苗族三月三节庆活动纳入全省重要活动,对于弘扬、传承、保护黎族苗族传统文化和促进国际旅游岛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经过多年的酝酿,我委于2008年正式向省政府建议,将海南黎族苗族三月三节列入全省的重要文化活动,并得到省政府的批准。当年,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承办了“三月三”节主会场活动,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得到了各民族市县的认同。今年,经省政府批准,“三月三”节庆活动主会场设在陵水黎族自治县,其他市县和北京、海口地区设分会场。在主会场,成功举办了开幕式暨主题文艺演出,以及全省民族对歌、珍珠球和龙舟比赛、全省少数民族书画摄影展等专题活动,其他分会场也结合本地区少数民族风土人情和民族文化特点,举办相应的节庆活动。这一系列的活动,隆重而热烈,达到了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增进民族团结,促进共同进步的目的。

目前,“三月三”节庆活动已成为我省重要的文化活动之一,同时我委正积极建言和争取列入我省建设国际旅游岛的重要活动内容,也请明昌等代表配合民委多建言提议案。感谢各位代表对“三月三”活动的关注,希望今后对“三月三”活动提出更好的建议。

联系人:张正金,电话:65340362

 

 

 

 

 

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