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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将9月1日定为全省“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9-04-10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卫计委
2009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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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海南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236号的答复
饶世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9月1日定为全省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我省卫生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一、2007年11月,卫生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07]189号),将每年的9月1日定为全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 2009年1月,为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纪念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经国务院批准,自2009年起每年8月8日定为“全民健身日”。2009年8月8日,由省政府牵头,多部门参与的海南省首个“全民健身日”活动以“建设绿色海南,享受健康生活”为口号,在省体育馆举办启动仪式,并围绕“全民健身日”活动主题,分层次开展各类体育健身活动,其中包括全省排球赛、保龄球赛、门球比赛、中老年优秀健身项目展示和全国体育健身模特公开赛等,标志着推广健康生活方式已经摆到了省政府的议事日程。
    二、省卫生厅将在每年全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前后,组织开展形式多种多样的宣传活动。
    三、我省没有必要再设全省“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和全国统一行动即可。
    四、关于“健康知识宣讲团”,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组织健康教育专业人员深入城市和农村社区,围绕《健康66条》开展巡讲、巡展活动。制作《健康66条》宣传展板、《健康生活》折页等传播材料,用于巡讲、巡展活动的开展。
    (二)由卫生厅牵头,组织各级各类巡讲专家团,深入全省
    各市县、各种场所进行巡讲巡展活动。
    (三)为配合巡讲活动的开展,在海南电视台相关频道以滚动字幕的形式播放健康素养及相关疾病预防知识。
    (四)争取政府经费投入,确保宣讲活动的开展。
   
    二〇〇九年九月三十日
   
    联系单位、联系人:海南省卫生厅妇社处 谢慧颖
    联系电话:65388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