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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把琼州学院五指山校区作为培养少数民族地区师资培训基地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9-04-10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教育厅
2009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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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把琼州学院五指山校区作为培养少数民族地区师资培训基地的建议
B
   
   
   
    对省人大四届二次会议第211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李爱金代表:
    您《关于把琼州学院五指山校区作为培养少数民族地区师资培训基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当前我省民族市县培训机构建设非常薄弱、难于承担相应的培训任务,但解决途径必须是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教师〔2002〕3号)精神,切实加强市县培训机构建设,而不能用琼州学院五指山校区来取代市县培训机构。省政府正在研究出台关于加强我省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其中将把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以推动民族市县培训机构的建设。
    感谢你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二〇〇九年七月三十日
    (联系人:省教育厅冯浩,电话:65220522)